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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院考研招生简章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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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生教育概况


中国美术学院前身国立艺术院,由时任大学院院长蔡元培先生创立于1928年,是我国第一所现代意义上的国立综合性高等艺术教育机构。国立艺术院创办之初,首任院长林风眠即倡导“介绍西洋艺术,整理中国艺术,调和中西艺术,创造时代艺术”的办学宗旨。经过九十年的建设和发展,现已发展成为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在国内居于一流水平,在国际上有广泛影响的综合性艺术学府。

 

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教育有悠久的历史。国立艺术院建校之初设立国画、西画、雕塑、图案四系及预科及研究部。国画、西画、雕塑为今日中国美术学科之前身;图案为今日中国设计学科之前身;研究部则为中国艺术教育中研究生培养的先声,1929年春研究部首次招收研究生8名。




改革开放以后,学校成为首批恢复招收研究生资格的高校,1982年美术学被批准为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4年美术学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986年设计艺术学被增列为硕士点,1988年6月授予我院第一个博士学位。2002年与2007年美术学两度被评为全国唯一的国家重点学科。2007年美术学经国家人事部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1年艺术学升格为学科门类,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等四学科相应调整设立为一级学科博士点。学校始终保持着较高的学科建设水平,全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4个硕士学位点8个(含5个学术学位点和3个专业学位点)。在教育部学位中心2017年公布的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美术学、设计学获得A+评级,排名全国并列第一艺术学理论获A-评级,排名全国并列第三戏剧与影视学获B+评级,排名全国并列第六。目前设有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三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入新世纪以来,研究生招生规模逐年扩大,2006年3月,学校成立独立建制的研究生处,2015年成立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是我国艺术院校中较早建设立专职研究生管理和学科建设部门的高校。

 

近年来,学校抓住机遇拓展学科,重组院系,更新校院,继续保持跨越式发展良好势头。学校2015年成功入选浙江省第一批重点建设高校,2016年获批成为浙江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文化部共建高校,2017年,学校入选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美术学学科入选国家一流学科。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建筑学等4个学科被列为浙江省一流学科。2018年建筑学获批工学门类一级学科硕士点,学科发展首次拓展至艺术学门类之外。中国美术学院良好的艺术教学科研条件和高水平的研究生导师队伍。现有国家“一流学科”1个,浙江省一流学科4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建有国家重点美术馆1座。与海外50余家知名高校建立了学生交流合作关系,每年派出交换学习研究生50余名。学校聚集了一大批优秀艺术人才,拥有全国德艺双馨中青年艺术家、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等等国家级人才十余名,全校现有研究生导师237人。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中国美术学秉承“行健,居敬,会通,履远”的校训,形成以“劳作上手、读书养心”的“哲匠精神”,逐渐确立起“人民之心、美美与共”为核心的实践教学体系,营造了“品学通,艺理通,古今通,中外通”的人才培养环境。因此盛名,学校吸引了全国乃至全世界的优秀艺术人才来校深造,2018年毕业研究生492人,招收研究生745人,目前全校在校研究生1955人。改革开放以来,学校累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研究生3000余名,其中的优秀毕业生,业已成为当代中国艺术事业的核心与中坚。办学九十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美术学院取得了突出的研究生培养成绩,为中国艺术教育做出了开拓性贡献。2000年学校首开美术学实践类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先河,对全国艺术实践类博士生的招生培养起到了引领和带动作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该成果《美术学实践与理论复合型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于2009年获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同年《中国美术史教学科研“一体化”模式的实践》获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006年和2008年,我校两度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奖”,另获“百篇优博”提名论文等,成为我校研究生教育的标志性成果之一。2015年开创性地完成了“五学科十+学院”学科结构改革,继续引领全国艺术院校的学科建设和内涵发展。

 

“皇皇者中华,五千年伟大的文明,亘古照耀齐日星。制作宏伟,河山信美,充实光辉在我辈”。刚刚度过了九十华诞的中国美术学院,站在历史与未来的新起点上,承前继后,开拓创新,遵循国家提出的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抱定“承续江南人文传统,践履民族文化精神,塑造时代创新人才,拓展中国艺术教育”之宗旨,持续打造研究生教育的特色品牌,担负起引领中国当代美术发展方向的责任,全力建设一所“体现中国文化艺术研究和教育最高水平的世界一流美术学院”!(数据更新至2018年7月)

 

二、中国美术学院学科目录





三、中国美术学院学科简介

 

1、美术学

美术学是中国美术学院人才最密集、积累最深厚、优势和特色最突出的高点学科。自1928年创建以来,始终高峰耸立,奇峦并起,聚焦和培养了林风眠、潘天寿、黄宾虹等一大批在二十世纪中国乃至国际上有重要影响的杰出艺术人才。1920年代,美术学学科首创中国美术研究生教育;1981年获艺术院校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1984年获博士学位授权;2007年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2与2007年美术学学科两度被评为国家重点学科,2005与2012年获批为浙江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并于2016年入选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2017年入选国家“一流学科”建设计划,提出建设以东方学为特征的世界一流美术学学科。美术学学科以中国画学、中国书学、绘画艺术、雕塑与公共艺术、跨媒体艺术、视觉中国学等学科方向为主体构架,以“传统活化、当代创新,全球视野、本土情怀,会通品质、诗性精神”的方法内涵,持续建设“视觉艺术东方学”体系,打造具有东方文脉的一流学科,建设艺术创造与视觉文化教育的东方高地。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7年公布的全国高校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美术学获A+评级;在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最新发布的报告中,美术学为5★学科全国排名第一。

 

2、设计学

设计学学科是我国最早的设计学科,早在1928年建校之初就有刘既漂、斋藤佳藏(日籍)、杜劳(俄籍)、钟敬文、雷圭元、陈之佛、庞薰琹、邓白等中国名师和外籍著名专家在校任教,开创了东西方并举的国际视野,首开全国同类高校设计学学科建设先河。198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2与2005年被评为浙江省重点学科,2005与2012年获批为浙江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并于2016年获批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设计学学科在全国率先提出“东方设计学”学科建构,拥有“四院两馆一中心”的学术支撑体系,从教学内容、知识体系、创作设计、服务社会等方面着力探索“东方”经验,注重本土造物思想的传承与活化,立足当代设计思想的更新,持续扩大在全国同类高校的示范性作用与影响力。设计学学科在教育部学位中心2017年公布的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设计学获A+评级;在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最新发布的报告中设计学学科5★学科,全国排名第二。

 

3、艺术学理论

艺术学理论学科,是当代中国艺术史论研究和教育的传统高地,名师云集、人才辈出,在国家艺术学科整体规划与发展中起了引领作用。早在国立艺专时期,本学科已初步确立美术史学科的现代体系,确立了以艺术创作论为核心,具有世界性视野的艺术史及艺术理论研究宗旨,引领了各个时间的美术史、艺术创作论、美学和画论研究。1981年,本学科点获美术学硕士学位授予权。1984年,美术史及理论专业成为全国首批美术类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08和2012年艺术学理论学科获批为浙江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并于2016年获批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本学科以古典学、史学史研究为根基,适应国家文化发展和社会创新需求,提出了“作为人文学科的美术史”、“艺术的智性模式”等重要学术观念,建构新的艺术史体系,为创新思维培养提供资源,从艺术史学出发建构当代艺术学理论,及艺术教育的当代体系。在教育部学位中心2017年公布的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艺术学理论学科获A-评级,是艺术学理论学科中排名最高的艺术院校;在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最新发布的报告中,艺术学理论5★全国排名第三。

 

4、戏剧与影视学

戏剧与影视学作为学科正式创建于2002年。早在20世纪80年代,我校老一辈艺术家吴山明、卓鹤君、马克宣、戴铁郎等人创作《山水情》、《大闹天宫》、《牧笛》、《三个和尚》等动画作品具有浓厚的中国传统人文气息,被称为“中国动画学派”,享誉全球。本学科拥有国家动画教学研究基地。2005和2006年电影学被评浙江省重中之重学科和浙江省重点学科,2009年广播电视艺术学被评为浙江省重点学科,2011年戏剧与影视学获批一级学科博士点。2012年戏剧与影视学被评为浙江省重点学科。戏剧影视学以现代技术与视听手段构建戏剧与影视学方法论体系,以人文动画研究与诗性短影研究为重点,协同发展互动媒体艺术与影视学理论的研究与实践,打造独具东方文化特色与国际视野的现代影视媒体艺术研究基地,不断提升学术品格,在国内艺术院校中发挥引领作用。本学科以影视艺术、动画与插漫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与戏剧与影视理论为主体架构,依托深厚的传统造型与人文优势,持续打造具有东方诗性精神和国际视野的人文影画。在教育部学位中心组织的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戏剧与影视学学科获B+评级。

 

5、建筑学

建筑学学科是中国美术学院唯一的工学大类之下的一级学科,在学校规划中代表着艺术与工程学科跨界拓展和跨界融合的使命。建筑学历史悠久,学脉深厚,可以追溯到八十多年前国立艺术院建院伊始。依托中国美院的结构化艺术学科建设体系的综合优势,1987年,在全国艺术院校率先创建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为在艺术院校建设建筑类学科摸索了先行经验。2001年,恢复重建建筑艺术专业,由王澍教授担任学术负责人。2003年,重建建筑系,由王澍教授担任系主任和学科负责人,并依托艺术设计学科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9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建筑学学科是中国美术学院唯一的工学大类之下的一级学科,在学校规划中代表着艺术与工程学科跨界拓展和跨界融合的使命。建筑学历史悠久,学脉深厚,可以追溯到八十多年前国立艺术院建院伊始。建筑学坚持“重建一种当代中国本土建筑学”为学术方向,承担着中国美术教育向工科方向发展交融的一种可能,也承担着将国际化融入到本土建筑学当中,完成一种新的学科评价体系探索的任务。形成了由“建筑艺术”“城市设计”“景观与风景园林”组成的强势学科群体。2009年与2012年获批浙江省重点学科,2016年获批浙江省一流学科B类。2017年获批建筑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

 

四、学科带头人

 

1、美术学:学科带头人为许江

现任中国美术学院院长、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美协副主席、中国油画学会主席。入选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全国德艺双馨中青年文艺工作者。担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美术学学科评议组召集人、教育部高等学校美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

 

2、设计学:学科带头人为杭间

现任中国美术学院副院长。入选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浙江省高等学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曾获教育部第四届“高校青年教师奖”。担任中国美术家协会理论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工艺美术学会理论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高校艺术学理论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

 

3、艺术学理论:学科带头人为曹意强

前任中国美术学院艺术人文学院院长、《新美术》主编。入选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第五、第六届国务院学科评议组艺术学学科召集人,中国美术家协会艺术理论委员会委员。担任教育部艺术学理论本科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美术与设计分会召集人,英国World Art(《世界艺术》)学刊编委。

 

4、戏剧与影视学:学科带头人为苏夏

现任中国美术学院影视与动画艺术学院院长。入选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第二层次,担任教育部高校戏剧与影视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工信部VR艺术研究中心副主任。

 

5、建筑学:学科带头人为王澍

现任中国美术学院建筑艺术学院院长。荣获2012年普利兹克建筑奖,受聘担任哈佛大学荣誉教授。先后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奖励计划、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五、相关术语释义


1、学科:我国按学科门类、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三个层次来划分和管理知识类别。全部知识划分为13个学科门类。我校学科分属于艺术学和工学两个门类。


一级学科:即学科大类。实行按一级学科招生、按一级学科发证的政策。根据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我校现设有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建筑学等五个一级学科。


学科方向:一级学科之下涵盖相对稳定、宽窄适度的知识和技能领域,体现学校基本的学术资源和脉络。有些一级学科目录之下不设二级学科,则通常使用“学科方向”代替原二级学科的范畴。我校现有各学科方向均为学校自设,一般与二级学院对应。


研究方向:学科方向之下设置的细分领域,涵盖相对稳定、更为聚焦的知识和技能领域,体现现有的学术资源和人才分布。一般与我校的建制系相对应。

 

2、学习方式:指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时利用学习时间的方式。根据教育部规定,按学习方式将研究生区别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学费、基准学制、学习计划安排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该维度为国家分类维度,国美非全日制研究生只在专业学位中设置。国录取的博士生在学习方式上均为全日制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课程均安排在正常工作日;全日制硕士基准学制三年。全日制定向博士生基准学制三年;奖助学金: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博士3万/年,硕士2万/年)、助学金(博士1.5万/年,硕士0.6万/年),省学业奖学金(博士1万/年,硕士0.8万/年);户口、档案及组织关系:户口是否转入实行自愿,档案和组织关系须转至学校;学费:硕士按学习方式差别收费,全日制学术型0.8万元/生/学年,全日制专业型1万元/生/学年。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可以边工作边就读。学习时间相对灵活,部分课程安排在周末或节假日;非全日制硕士基准学制四年;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省学业奖学金;户口、档案及组织关系均不转入;学费:硕士按学习方式差别收费,非全日制硕士生2万元/生/学年;学历学位证书:2016级及以前我校招收的非全日制专业硕士仅发放硕士学位证书(单证)。2017级起达到条件的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可获学历和学位证书。

 

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相同点:①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坚持“同一标准,同等教育质量”;②自2017级起两种学习方式的招生对象相同,且均可发放学历证书;③在专业学位内部两种学习方式的课程相同;④学校层面下乡和毕业环节补助经费相同。

 

3、学位类型:我国学位类别分为学术型学位与专业学位。国家分类维度。国美博士层面均为学术型,专业型只在硕士层面设置。

 

学术学位: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培养教学和科研人才。学术型学位按照13个学科门类授予。我校可在四个一级学科授予艺术学硕士和博士学位,2018年初获批可在建筑学一级学科授予工学硕士学位。学硕硕士论文正文最低1.5万字(部分培养单位适当调高要求);学位证书按照学科门类授予;培养要求:强化理论研究导向,学术型硕士目前与专业型未形成明显差异,今后逐步分开;公共必修课:政治、外国语等课程设置与专业型等存在较大的差异。

 

专业学位: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职业型的高层次人才。专业学位按照专业学位“类别”授予。我校现有三个专业学位类别:艺术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部分专业学位包含若干“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下设8个领域,我校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分为美术和艺术设计两个“领域”。风景园林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不区分领域。专业学位硕士论文正文最低0.8万字(部分培养单位适当调高要求);学位证书按专业学位类别授予,学位证书注明专业学位。

 

学硕与专业学位相同点:①两种学位类型所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②在全日制学习方式和非定向录取类别的内部,两种学位类型的区类不影响奖学金申请与评定;③学校层面下乡和毕业环节补助经费额度相同。


4、录取类别:在研究生录取环节根据就业方式确定的类别。2014年以前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定向、委培和自筹四类。自2014年起,研究生录取类别简并为定向和非定向两大类。该类别为国家分类维度,根据就业方式区分。

 

定向: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即招生对象为有工作单位且档案及工资关系在原单位,不想脱离单位自由择业,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定向博士生基准学制四年,定向硕士生(即非全日制)学制四年;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博士按录取类别差别收费,定向博士生2万元/生/学年;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不转入。

 

非定向: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非定向招生对象为应届学生、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考生或已辞职脱产攻读的考生;非定向博士生基准学制三年,非定向硕士生(即全日制)学制三年;非定向可享受助学金,全日制非定向的博士生1.5万/年,硕士0.6万/年;博士按录取类别差别收费,非定向博士生1万元/生/学年;户口是否转入实行自愿,档案和组织关系须转入。

 

定向与非定向相同点:①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显示“录取类别”的差异,即两类当取方式所获证书相同;②学校层面下乡和毕业环节补助经费额度相同。

 

5、培养类别:我校根据学科属性和培养侧重而对研究生进行的划分,分为理论类实践类两类。理论类和实践类的划分根据学科自身属性和入学考试科目确定,二者在学位论文字数、毕业要求、下乡经费补助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理论类:以学术研究为主,以发表论文或研究报告等为成果,一般不要求开展毕业创作(设计),少数院系也要求理论类以完成项目的方式参加毕业创作;入学考试科目一般不考技能类的科目;发表论文要求:理论类博士要求发表论文数量为两篇,刊物级别为二级以上核心且包含一篇C刊,理论类硕士要求发表二级以上其期刊论文一篇,作为申请学位的前提条件;毕业考核要求以学位论文为主;毕业环节补助经费额度博士800元/生,硕士600元/生。

 

实践类:以艺术创作和设计为主,须完成毕业创作(设计)及展示,学位论文字数要求比理论类略低;入学考试科目包含技能类科目;毕业创作(设计)必须完成并参展;发表论文要求:实践类博士要求发表论文数量为一篇,级别与理论类硕士相同。实践类硕士学校层面不要求发表论文,部分院系提出发表论文要求,应按院系要求执行;毕业考核要求:考核学位论文和毕业创作(设计)两方面;毕业环节补助经费额度:博士1800元/生,硕士1200元/生。

 

理论类与实践类相同点:①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显示“培养类别”的差异;②在全日制学习方式和非定向录取类别的内部,两种培养类别的区分不影响奖学金申请与评定;③学校层面下乡补助经费相同(毕业环节补助有差别);④两种培养类别申请提前毕业时发表论文要求相同。

 

※以上所列相关学位政策以2019年为准,若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六、研究生课程体系

 

全校研究生课程按共享程度分为公共课、专业课和补修课三大类,按学习者修习自由程度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组合产生五类课程: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补修课。其中,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为学位课。

 

1、公共必修课。公共必修课是指国家规定的政治理论课和外语课,以及列入培养方案中的论文写作指导等课程。港澳台研究生、外国留学生的公共必修课按国家规定适当调整。具体按《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公共必修课设置方案》执行。


2、公共选修课。公共选修课是指面向全校研究生开设的,旨在增强研究生的文学、历史、哲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等知识素养的课程。一般为四门,具体选修门数要求按培养方案要求执行。

 

3、专业必修课。专业必修课是研究生专业知识的骨干内容,进一步分为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方向课两类。专业基础课:是指在学生知识结构中具有基础性和关键性作用的课程,以保证学生知识结构的科学性和稳固性,体现本学科知识的深度。每个稳定的学科方向设有2至5门专业基础课,一般在进入各研究方向之前开设。专业基础课不包括毕业论文与毕业创作(设计)。专业方向课:由导师或导师组为本方向的研究生开设课程。

 

4、专业选修课。旨在增加学生在本学科或本学科方向知识宽度的专题类课程。目前尚在建设中,各培养单位未开设或开设较少。

 

5、补修课。跨一级学科录取、同等学力升学或导师认为基础薄弱者等三类研究生,应当补修2至3门下一级学位的主干课程(即硕士补修本科专业基础课,博士补修硕士专业基础课,不另行开课)。补修课程一般应于入学后的第一学年,最迟于一年半内补修完毕。补修课程必须考核合格,不计入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学分,但计入总学分。应补修而未补修或者补修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七、研究生培养环节

※该时间表为2019年时间安排,入学之后可能有所改动。

 

八、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奖助体系

 

1、助学金

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以学生人事档案为准)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其中,博士每年1.5万元,硕士每年0.6万元。

 

2、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所有具有中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均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每年3万元,硕士每年2万元,覆盖率约为2%)。

(2)浙江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可申请浙江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博士每年1万元,硕士每年0.8万,覆盖率约为40%)。

(3)康恩贝自强奖学金。面向全日制在校的残疾人研究生。

(4)校设奖学金和外设奖学金。学校设有林风眠、潘天寿、黄君璧、依恋、开元、红星宣纸奖学金等校设奖学金6项,如林风眠奖学金,针对研究生二年级以上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总额为每年15万元。覆盖率约为4%,具体名额由评审员会视当年申报情况确定。奖励标准为一等奖每人10000元,二等奖每人6000元;潘天寿奖学金,每两年评选一次,各教学单位推荐1-3名,最终名额由“潘基会”审定,奖金为每人2000元;另有外设奖学金6项:百人会英才奖、罗中立、柯罗默、曾竹韶雕塑艺术、昌新、创想等。

(5)港澳台研究生可按国家规定申请另行单独设立的奖学金。

 

3、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是做好研究生资助工作的前提。为做好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学校先行采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信息,作为摸清底数之用。采集范围是:孤儿、单亲、残疾人、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六类新生信息,六类新生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在入学报到时,该表一并提交至教学单位。

 

4、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贷款额度为0.8万元。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类。建议新生选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该类贷款必须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签字盖章齐备)一式两份。

 

5、助研助管助教

研究生兼任“助研、助管”工作量每月不超过40小时,酬金标准为20元/小时,“助教”按工作量另行确定标准。每年9月、3月进行研究生“三助”聘任工作,聘期为一学期,同等条件下,生活困难、有相关经验的同学优先。 

 

6、境外研修

鼓励研究生积极申请国家及学校设置的各类公派境外学习项目。主要有三大类,一类是我院依托校际交换的公派项目,第二类是法国巴黎艺术城研修项目,第三是国家资助的公派留学项目。资助对象和力度各有侧重,全校在读研究生均可申请。在境外高校学习所获学分或成绩单或学习证明,可按规定转换为中国美术学院认可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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